《南昌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9月施行


鋰電世界 “在南昌騎電動車打電話、加傘搭蓬、隨意變道、超速將要面臨罰款……”29日,記者從南昌市人大常委會了解到,《南昌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將于9月起施行,條例對電動車的生產、銷售、登記上牌、通行和違規(guī)罰款做了詳細規(guī)定。
購買未納入省產品目錄電動車可要求退貨
記者在現(xiàn)場了解到,在南昌生產和銷售的電動車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和納入省產品目錄,商家應盡告知和承諾義務,通過店堂告示、銷售憑證中載明等方式向消費者承諾其所售電動車已納入省產品目錄,符合南昌市登記條件,并提供產品質量合格證和發(fā)票,告知電動車的安全駕駛知識和注意事項。
值得注意的是,如若消費者因購買的電動車未納入省產品目錄不能登記的,可要求退貨或換貨。對違法加裝、改裝電動車的商家和個人處以貨值金額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罰款。
新購電動車須30日內登記上牌
據了解,南昌電動車總數約138萬輛,其中未上牌電動車41萬輛。為改變現(xiàn)狀,條例規(guī)定,新購電動車應在30天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登記,實施前購置的電動車需在12月1日前申請辦理登記,此外,辦理電動車登記上牌、信息采集、拓印編號、補領或換領登記證、號牌均不收任何費用。
那辦理登記證需要哪些手續(xù)呢?市民可持身份證或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證明、購車發(fā)票或車輛其他合法來歷證明、車輛出廠合格證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登記。條例實施前購置的電動車,銷售發(fā)票或合格證遺失的,可憑本人書面說明和單位、居(村)委會或社區(qū)證明,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登記。
騎車不得打電話拐彎要按轉向燈
條例明確,電動車駕駛人應年滿16周歲,隨車攜帶登記證,保持號牌清晰、完整,保持剎車、車鈴、照明燈等安全性能良好,剎車失效的,應當下車推行。
記者還了解到,如若電動車設有轉向燈的,拐彎應提前開啟轉向燈,不得以手持方式打電話、單手扶持行駛。載物高度自地面不得超出1.5米,寬度左右不得超出車把0.15米,長度前不超出車輪,后不超出車身0.3米。
鼓勵電動車購買保險
哪些地方可以停車呢?條例規(guī)定,電動車的停放地點,由縣(區(qū))人民政府組織城市管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城鄉(xiāng)規(guī)劃等部門和相關街道辦事處、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根據道路條件和交通狀況設置。
在車站、碼頭等交通集散地及醫(yī)院、學校、商場、集貿市場、步行街、影劇院等人員流動密集的場所,其管理者應當設置電動車停放場地,并鼓勵電動車所有人投保第三者責任險、人身傷害險和財產損失險。
騎車打電話罰20元未辦理登記罰30元
違反以上條例會有什么處罰呢?記者了解到,駕駛未辦理登記電動車的,對符合登記條件的,責令補辦登記手續(xù),并處30元罰款,駕駛改裝、加裝電動車上路行駛的,暫扣車輛,責令恢復原狀,并處50元罰款,未按照規(guī)定安裝號牌或故意遮擋、污損號牌的,處20元罰款。使用偽造、變造或其他電動車登記證和號牌的,收繳牌證,并處20元罰款。
電動車能在人行道上行駛、橫沖直撞、無視紅綠燈嗎?條例規(guī)定,不按交通信號燈通行的,處30元罰款;在機動車道、人行道內騎車處50元罰款;騎車打電話要罰20元;從事載客營運的,暫扣車輛,最高可罰2000元,不在規(guī)定地點停車或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10元罰款;此外,對拼裝電動車予以收繳、強制報廢。